• 晚上看央视6套,电影《惊天动地》,整部戏看下来,我感动得两眼泪汪汪,虽然我极力忍住不哭,但确实太感人了,大概可以说成“应景”吧。
    电影说的是5·12汶川地震,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故事。救援是一件分分秒秒都耽误不得的事儿,电影里有些场景给人感觉完全是在浪费时间——比如,有一幕,部队救出一个女学生,她心跳很微弱,需要立即被抢救,她的同学走出来对她说:今晚我们本来要为你庆祝生日的,而后他开始唱起生日快乐歌,所有的抢险人员也同时停下来,晃动手中的手电筒,为小姑娘唱歌祝福。——诚然,这里,导演是为了渲染气氛,为了感动观众,我们都能理解。电影嘛,总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我的感动点大致可以归结如下:首先是生命之于自然的渺小与脆弱;其次是救援队伍不惜一切代价不惜牺牲自己,都要努力去救每一个人;最后,也是重中之重,国人对于同胞们的祈福与物资捐赠等等关怀行为,国人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的信念。
    有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人是不是越长大就越容易感动?尤其是对于这种国人团结一致团结一心的事儿。难道仅仅因为我们在成长过程中,越来越明确自己是一个中国人的身份?
    前不久看过一篇文章,不记得谁写的了,作者说到,中国人太容易感动,因此,很多事情我们都被某些组织的这些表面工作蒙在鼓里。是啊,我们确实被蒙在鼓里很长时间了,中国人也确实太容易感动了,但我坚决不同意这种因果关系,将这两件事儿扯在一起完全是无稽之谈。
    我们被蒙在鼓里是因为什么?黎民百姓好欺负,我们没有权没有钱,我们甚至连说话的权利都可能随时被剥夺;我们被蒙在鼓里是因为什么?中国的国情,中国的政治法律制度,中国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国性,我们要“好看”,我们要“体面”,我们还在发展中。我们被蒙在鼓里是因为什么?我们真的被蒙在鼓里了吗?不为大众所知的事儿肯定是有的,但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只是这中间的一环扣一环已经完全超出了我们能掌控的范围。有时我们自愿被蒙在鼓里,不为什么,就因为我们是中国人,国家的稳定远比你个人的想说话的欲望来得重要。
    中国人容易感动是因为什么?因为我们身体里都流动着相同的血液,因为我们的血是沸腾的,因为我们的心是火热的!因为,我们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每一个本性善良的人!
    这次青海玉树地震,以及持续很长时间的西南地区干旱问题,网上已经出现了一些负面的传言,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此时此刻最应该做的是为受灾地区做些你力所能及的事情。这句话,真的,是发自肺腑的,我真心想告诉那些在此刻散播某些传言的人,即使你只是在心里为他们默默祈福,都是一种善行。

  • 我说我想一个人养大一个女儿,然后朋友跟我提起多年前《读者》上的一篇文章,看完后我百感交集,很多事情做父亲的肯定是明白的,但是女儿难免可能不能自已。其实这种状况我有考虑过,至今没有解决方案,谁能给我意见?或者还有什么问题是身为男性无法考虑到的,我也想听听,非常认真地想听。


    我的原话:

    “晚上下班回家,阴雨天,不冷不热,我坚持要穿件厚外套,穿暖好过吃药进补。回家路上,见到很多小萝莉啊小萝莉,于是我一直在想,或许,将来我真的不会结婚,等买了房子,我就去领养一个女儿,教她画画,带她去上学,周末带她去公园玩儿,假期带她去旅游。等她长大了嫁出去,再生个孙子给我抱抱。嗯,真的,这样子人生就完满了。”


    《读者》上的文章: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

    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

    我管哲野叫叔叔。

    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

    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

    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

    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

    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

    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

    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

    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

    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

    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

    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

    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

    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

    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

    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

    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

    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

    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

    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

    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

    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

    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

    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

    我顺利的毕业,就职。

    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

    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

    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

    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

    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
    在书房的。

    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

    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

    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

    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

    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

    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 4/1/2010拧巴·巷口 - []

    反复听一首歌的下场就是,感慨与记忆片段在脑海中纠结。
    非得要整理思绪,并将其诉诸文字,才能解除痛苦的纠缠。
    我真是折腾。


    安静的巷口 单车和人交错经过
    安静的巷口 移动
    安静的巷口 我还没准备好回家
    安静的巷口 迷惑

    任何一个老城区,都有长长短短弯弯曲曲的小巷子,无论是电影胶带还是我的记忆中,都有这样一个画面,一个少年,背着书包,紧锁眉头,在巷子口,就这么站着看着人来车往,一切热闹都与自己无关。这样的画面,无论黑白还是彩色,都充满了少年的烦恼与迷惑。

    最早我家住在中山路,父亲在思明电影院对面菜市场路口(现在这里都变了,我记得是在这儿的)开了一家大排档,我童年的最初便是在中山路这些横竖交错的巷子里度过的。舅舅因为不懂得如何抱小孩儿,于是经常用手臂夹着我,然后带着我散步,就行走在这熙攘的大街小巷里。有一次,我一个人跑出去玩儿,大人们由于忙没看见,当他们回过神来发现我不见了并四处找我的时候,忽然见我从一小弄堂里自个儿走了出来,带着一身泥还冲他们笑。

    再后来我们搬家了,四里。这儿同样有个菜市场,每天都很热闹,而且沿街有不少我百吃不腻的美食,比如面线糊,比如沙茶面,沙茶肉串。仍然清楚地记得,每天上学去那间早餐店,老板娘都会亲切地问我:小鬼,欲吃虾米?再后来,我开始不吃早餐就去上学了,也就很少光顾那间店,再再后来,它就消失了。

    孤独中的快乐不能用来解决失落
    对我来说 对我来说
    其实跳不出生活

    对我来说 对我来说
    其实就是生活
    就是生活

    张爱玲的散文《道路以目》一直深深地印在我脑海中,她说:街上值得一看的正多着。我有深刻记忆的童年全部都发生在这儿,在这个菜市场,在菜市场附近的某小公园儿。

    每每写到关乎“回忆”的文字的时候,我就准备停笔了。因为回忆的过程于我非常纠结,即使回忆快乐。

    生活,生活,对于这个词,我有且只有一个形容词可以形容它,那就是——真实。就如同记忆中的那些巷子,弯弯曲曲纵横交错,虽似迷宫却“条条大路通罗马”;生活也一样,迂回曲折反反复复,但终将走向一种释然的淡定。而我,仍然在路上。


    慢慢地想着 离开的人对我的好
    慢慢地想着 以后
    淡淡地想着 总渴望逃脱的念头
    淡淡地想着 如何

    也觉得想不透 想透了能有多轻松
    毕竟不是那么 沉重
    还好不是寂寞 城市中我继续行走
    安静的巷口 沉默
    沉默并温柔


    (巷口 歌手: 张悬 专辑: 城市)

  • 3/8/2010与歌曲无关 - []

    Last Kiss - Jam Pearl 

    Oh where, oh where
    can my baby be
    The Lord took her
    away from me.
    She's gone to heaven
    so I've got to be good,
    so I can see my baby
    when I leave this world.

    (一)
    从我第一次听这首歌,我就觉得很心痛,仿佛可以看见杯具就在我眼前,
    你我亲密的一瞬间,忽略了与我们相向而来的大卡车,砰的一声巨响,
    而后骤然黑漆漆静悄悄,迷糊之中听你轻声说着“hold me darling just a little while”,
    视线愈加模糊,我使尽最后的气力,紧握你的手,最后一切都消失在无尽的黑暗中。

    我不是在这儿耍什么矫情,我确确实实可以真真切切地感受到那瞬间的心痛,
    仿佛这事就发生在我身上,我亲身经历了这么一场餐具。

    而在一遍又一遍反复听着这首歌之后,我开始以为你已经死了,在那场杯具中。
    或许有点自欺欺人吧,但是我确确实实这么认为的。
    在一遍又一遍反复觉着这切肤之痛后,我开始接受现实,我必须好好的活下去,
    失去过(至爱亦或是生命),才能了解它存在的意义。

    有那么些事,我只会藏在心底,任其发酵成醇香的老酒,再独自品尝个中滋味。

    认真生活,认真对待自己的生命。我会再次遇到my baby,一定会,一定会的。

    认认真真生活,认认真真做自己。

    (二)
    一切真实的柴米油盐日子,才是真正的生活。

    一切真实的喜怒哀乐表情,才是真正的情感。

    认真,真实。

    锕锹

  • 一时兴起,用了这么一个小学生作文的标准题目。
    影片讲述的是一个因为车祸而失去短期记忆能力的女人,与一个痴心男人的故事。
    刚躺在床上看完了这部电影,我不晓得那个女主角叫什么名儿,但是她甜美的笑容让我感到很快乐。每一次露西看着录像带由shock(不晓得中文应该怎么描述,既陌生又好奇,还有那么点震惊,讶异?)转为极度悲伤,最后因为别人的幽默(当然,这是朋友们对她的关怀。)还有幸福感,而露出灿烂甜美的笑容,我都会跟着她笑。
    影片的最末,我感动得哭得一塌糊涂,满心的欢喜与温暖。
    这样一个每天起床就把昨天的事儿忘得一干二净的人,这样一个每天都重复过着一样的日子做着一样的事儿的人,这样一个心地善良、身边有很多朋友守护着的人,无论她受过怎样的伤痛,她都是一个幸运的人。
    这类关于“记忆”的影片,于我,向来都是能使人感慨万分的。人的长期记忆是由短期记忆强化而形成,她失去短期记忆的能力,所有的记忆都停留在出车祸的前一天;而我,总是可以轻易地把我不想记忆的事情从脑海中抹去,彻彻底底,不留痕迹。当然,还有很多记忆直接完全地自动消失,这是我所料不及却又无法控制的。(这里的“记忆”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已经可以归入长期记忆的范畴了。)
    我曾经为此感到难过,甚至企图用日记来记录每一天,但这些都没有任何作用。即使看着那些貌似深刻的日记,我已经一丁点的印象都没有了。所以我已经放弃了无意义的挣扎,每天开心才是王道。
    然而,所谓“活在当下”,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行为罢了。
    没有“过去”,好似用杯具进餐,成为了餐具。
    锕锹。

    引用一段他人的评论:
    佳片有约的主持人说这是一部很讨好女性的爱情喜剧片,我想着过于局限了这部电影的价值,它应该是一部值得所有人尤其是男性看的情感教育片,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是一部教会男性勇于承担各种社会角色的责任的电影。
    男主角千方百计对所爱之人心灵上的呵护,哪怕每天都只当作第一次见面;
    父亲(兄弟)对女儿(姐妹)每日重复生活环境无微不至的营造,每天看着同样的球赛和电影,
    弟弟每天将姐姐使用的镜片护理液小心的补充到前一天的高度;
    朋友为朋友不计后果的付出,哪怕被朋友的失忆女友爆扁;
    医生对病人无尽的的耐心,哪怕一次次重复解释着并不难懂的病情,
    这些都让观众看到了这些男人是如何以最普通也是最应该的方式履行着他们各种角色的责任,
    从他们身上爆发出来的男性深沉而厚重的情感告诉人们感动人的不仅仅是爱情,
    还有这些与爱情没多大关系,
    但却同样重要的亲情、友情、同情还有人情,
    男人的情感是这样表达与流露的,
    他不一定非要天天说我爱你或和你称兄道弟,
    但他会时刻关注着你的需要。
    出处:http://www.douban.com/review/1041617/
    作者:http://www.douban.com/people/1136104/